关于印发《嘉定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联审工作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定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联审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互联网数据中心统筹建设的指导意见》(沪经信基〔2019〕21号)和《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沪府〔2020〕2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强化项目联审工作协调联动,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落地,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区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联审工作办法。
本办法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以支撑城市核心功能为主要目的,面向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社会化基础信息服务的互联网数据中心。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实信息化领先发展和融合带动战略,夯实数据中心对产业引领、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政府调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按照“存算一体、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总体要求,统筹建设区数据中心。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兼顾区域总体规划、用地保障、能源供给、产业环境、人才支撑、区域政策等要素,推进模式创新,完善数据中心空间及功能布局,推动区域内数据中心的共建共享、绿色发展,服务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
2、赋能产业,服务发展。支持具有支撑并带动区域产业发展能力的数据中心,服务融合性数字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应用,通过数据中心建设汇聚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链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3、需求导向,突出重点。围绕上海市“五个中心”和嘉定区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以及本区重点聚焦的产业发展领域,坚持“应用服务高端、资源利用高效”,统筹建设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枢纽型高端绿色数据中心。
4、坚持标准,集约节约。优先发展效益好的数据中心,支持属于关键基础设施的数据中心建设,强化绿色设计,推广整机柜、模块化、智能化管理等先进技术,提高数据中心部署效率,推进节能减排、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三、工作职责
1、区科委:牵头负责数据中心项目联审工作。承担数据中心项目申报、指导及初审;并会同有关部门、街镇、组织专家共同开展项目联审;会同街镇做好数据中心建设的跟踪推进;按照市经信委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审核评估项目与区域地方经济整体发展规划的关系,并做好节能审查等工作。
3、区经委:负责审核评估项目与区域产业发展的关系,并做好项目建设发展服务等工作。
4、区建管委:负责将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区重大工程备选项目,并协同推进。
5、区规划和资源局:负责审核评估项目与区域土地总体规划的关系,将区域数据中心建设纳入区土地使用总体规划。
6、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评估项目与区域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关系,并加强环保监督与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区科委按照市经信委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我区数据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项目所在街镇及专家开展联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区科委汇总评审意见形成拟推荐意见报区分管领导,如有必要可经区产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推荐项目清单。区科委对推荐项目按照市经信委要求完成相关推荐。
上海市嘉定智慧城市领导建设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