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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上海嘉定 发布时间:2017-06-13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环境,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认定实施办法》,我局现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企业开展2017年度专利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工商注册登记税收征管的企业。

2.该申报项目使用的技术拥有授权专利,以某件或几件发明专利或技术为产品核心;每家申报企业仅限提交一个申报项目。

3.该申报项目符合本市、嘉定区的产业导向。

4.该专利技术的查新报告结论为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有效查新日期为2015年5月1日之后)

5.申报项目(产品)的2016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6.该申报项目以往未受本区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立项资助。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上报方式进行。

1.申报单位自5月17日开始登录嘉定区科委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202.254.207/JDWW , 点击页面左侧对应申报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表及上传相关附件,只有当定稿并正式提交申请,经区知识产权局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

首次登录企业请联系区科委综合管理科开通用户名及密码(联系电话:6998 9915)。

(1)填写《嘉定区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内容参见附件的申报表);

(2)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报项目拥有的有效专利证书、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专利技术项目产品有效的技术水平查新报告(2015年5月1日之后出具的)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的电子版本(分辨率较高的扫描件);

2.企业网上申报时间:

2017年5月17日9:00至5月31日17:00。

经区知识产权局初审通过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开启打印纸质材料功能。

3.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在网上填写完整内容并提交申报表,初审通过后打印一份纸质申报表,连同其它辅助材料加盖申报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后先交至所属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签字、备案,核准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递交至嘉定区科委项目受理窗口。

4.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受理窗口时限:

6月1日至6月7日9:00—11:00, 13:30—16:30。申报企业向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A14科委窗口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一份。

5.如有需要办理新的专利技术查新,因有资质的被委托方出具常规查新报告需2-3周(加急可在1周内完成),故建议尽早委托相关具有查新资质的单位(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等)为宜。

三、评审方法

1.立项认定评审工作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实施。专家组成员可能在评审过程中就审阅的申报材料中出现的问题与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点对点沟通。

2.对经专家组评审后确认入围的申报项目在嘉定科技博览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区知识产权局将汇同嘉定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单位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核准入围企业的有关情况,如经发现入围项目(企业)近年来有安全生产、环保等违法违规记录的,区知识产权局将核准后对该入围的申报项目一票否决。

3.网上公示入围项目并非最终入选认定项目。

四、立项支持

入围项目(企业)在公示后无异议,经我局最后核准,确认最终认定立项项目后,我局将在嘉定科技博览网发布认定通知并发布具体入选立项项目详列名单。我局将对认定的项目给予立项认可并提供区级专项支持资金。

五、违规处理

申报企业务必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如经专家组、我局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核准查实后不予认定并追回其已获资助。

纸质材料申报递交受理部门: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号)二楼8号科委服务窗口,联系电话:5952 3669。

申报咨询部门:嘉定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咨询电话:6998 9885


嘉定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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