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72 发布机构: 区科委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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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根据嘉定区科委、财政局《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嘉科合规〔20241号),现制定《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711日    

 

 

 

 

 

 

 

 

 

 

 

 

 

 

 

 

 

 

 

 

 

 

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统筹科技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嘉定区科委、财政局《嘉定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嘉科合规〔2024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科技企业集聚成长

(一)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化和科技项目产业化,根据其技术独创性先进性和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性,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支持范围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科技成果的高校院所科研团队、海内外创新团队等。

支持标准

根据科创团队落地企业的技术独创性先进性、产业链供应链重要性、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经评审,对孵化初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迁入落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核心团队出资总额的50%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或迁入时间应在2年以内,相关科技成果权属清晰。

2. 核心团队以现金投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形式占企业股份不低于20%

3. 申报主体需提供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权属证明、项目产业化进展和销售情况证明等佐证材料。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

 

(二)对以成果转化为目标、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专业研究机构,或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重大创新项目,可按照“拨投结合”等方式给予项目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期不超过五年。

支持范围:

聚焦嘉定区重点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支持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实现核心技术攻关,具备良好产业化发展潜力的优质创新项目和专业研究机构。

支持标准及申报条件:

根据嘉定区“产研联动、拨投结合”项目相关细则执行。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

 

(三)支持企业开展重点产业方向技术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突破“卡脖子”技术并实现国产替代、重大原创科技成果的,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30%、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范围

聚焦嘉定区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关键产品国产替代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的企业。

支持标准

以项目实际研发投入为基准,经评审后分级分类给予支持:

1. 对突破“卡脖子”难题、实现关键技术国产替代的,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15%、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 对实现重大原创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30%、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是拥有国家级科创平台、高层次科创人才、国家国际标准或承担国家、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企业。

2. 关键技术国产替代成果应具有明确的国产替代空间,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国际国内领先重大原创成果原则上应取得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家级科研奖励等成果,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已形成一定产业成效。

3. 申报主体需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证明、成果权属证明、项目研发投入证明、产业化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

 

(四)对获国家级、市级、区级颠覆性技术赛事奖项的团队,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1:1配套支持,对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按照上海市评价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导向,对区级相应类型企业给予不高于市级的支持。

颠覆性技术赛事获奖单位

支持范围:

获国家级、市级、区级颠覆性技术赛事奖项,且为嘉定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科技企业、团队等。

支持标准:

1. 对获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奖项的企业、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 对上海市级颠覆性技术创新赛事中获奖的企业、团队,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3. 对获嘉定区未来产业颠覆性技术大赛奖项的企业、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其中金奖最高20万元、银奖最高10万元、铜奖最高5万元。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的获奖项目需在嘉定区内实现成果转化,形式包括项目团队企业落地、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实现新增融资等。

2. 申报主体需提供对应赛事的获奖证书、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

科技小巨人企业

支持范围:

1.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 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支持标准:

1. 对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1:1配套支持。

2. 对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按照企业立项年度营收较上一年度营收增幅给予相应支持。其中,增幅小于或等于20%的,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增幅大于20%且小于或等于50%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增幅大于50%的且小于或等于100%的,给予25万元资金支持;增幅大于100%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需根据市级部门相关要求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立项资助,并通过项目验收。

2. 嘉定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注册登记满3年及以上、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非上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当年市级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

2)上年末企业研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制造类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不低于3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

5)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前三年内累计获得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6)企业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7)已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立项的,不可再申请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企业服务科,联系方式:021-69989297

 

 

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五)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根据创新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给予每年最高50%、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范围

以服务技术供需对接、成果转移转化、概念验证、企业培育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核心业务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支持标准

1. 对纳入布局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采取合同式管理,约定建设目标和周期、具体任务、资金投入、考核评价指标(综合及年度)等,按合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2. 根据平台建设运营目标、经费投入情况,对纳入布局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年度总投入50%的资金支持,最高500万元,支持期一般不超过5年。

3. 根据约定的建设任务和考核目标,支持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分阶段拨付。

申报条件

1. 根据嘉定区科技、产业领域发展布局,结合相关平台现有基础、行业能级、资源禀赋、发展成效等,通过区科委遴选评定的,纳入本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布局。

2. 纳入布局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技术供需对接、成果转移转化、概念验证、企业培育等方面,应具备必要的固定场地、人才队伍、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具备完善的建设运营机制、成熟的管理制度、必备的行业认定资质等。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

 

(六)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运营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根据资源共享使用及服务成效,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使用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嘉定科技双创券。

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建设运营

支持范围:

嘉定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研发机构、创新平台或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运营的研发设备开放共享平台。

支持标准:

根据资源共享使用及服务成效,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重点聚焦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开放共享平台。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配套兑付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1号)》文件执行。对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券补贴的企业(团队)给予不超过50%市级补贴金额的配套。年度区级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支持范围:

获得市级科技创新券补贴企业(团队)。

支持标准:

根据市级补贴金额予以不超过50%的补贴配套,企业(团队)获得配套资助金额不超过年度区级资助标准15万元。

申报条件:

根据市科委下达的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补贴名单和资助额,区科委予以配套支持。

嘉定科技双创券兑付

支持范围:

1. 中小微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的企业。

2. 创业团队:已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支持标准:

1. 以电子券形式,采用事前申领、事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补贴。

2. 每家企业每年可使用额度最高15万元,每个团队每年可使用额度最高5万元,适用于购买已入库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科技创新服务。

3. 经核定符合要求的科技创新费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补贴;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最高不超过20%的比例核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

《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管理办法》(嘉科规〔20231号)要求产生的科技创新费用。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园区科,联系方式:021-69989429

 

(七)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创新服务成效,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期不超过3年;纳入市级备案评价体系的,按照市、区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支持范围:

经认定在本区承担公共研发职能,为核心业务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实施“三不机制”的事业单位(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

支持标准:

1. 对经认定的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入的20%,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2. 对纳入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评价体系的主体,按照市、区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不再另行开展区级新型研发机构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 具有公共研发属性:主营业务收入中具有公共研发属性的技术性收入占比超过50%,公共研发属性具体指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等,不包括主要从事生产制造、研发服务外包、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生产性检验检测等活动;

2. 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或达到500万元,尚未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的,研发投入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50%

3. 具有稳定的人才队伍:固定研发人员20人以上,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其中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研发人员占固定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30%

4. 具备完备的基础条件:拥有科研仪器设备原价总值不低于 200万元或上年度委托研发测试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位于嘉定区固定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5.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立机构章程,并在研发投入、机构运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生物医药科(前沿技术科),联系方式:021-69989389

 

(八)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建设企业开放创新中心,根据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建设运营情况,给予不超过核定总投入金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支持范围:

由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发起、经认定为区级开放创新中心的在本区开展创新赋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企业。

支持标准:

根据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建设运营情况,给予不超过核定总投入金额的2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 发起主体为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中国百强、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等。

2. 具有明确的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主体、资金来源,投入方向等。

3. 具有清晰的赋能规划,包括赋能目标、赋能机制、招募计划等。

4. 具备开放的空间条件:拥有位于嘉定区固定场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

5. 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10人及以上技术、运营、管理专业人员。

6. 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设立创新中心章程,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7. 建成3年内完成下列五个功能条件中任意三项:

1)实体孵化赋能功能:新注册企业30家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

2)技术赋能功能:申报知识产权50项以上;

3)投资赋能功能:获得VC/天使投资20项或金额2亿元以上;

4)商业赋能功能:商业合作20项或技术交易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

5)生态赋能功能:自主或合作开展赋能活动30场以上。

政策咨询:

区科委生物医药科(前沿技术科),联系方式:021-69989389

 

(九)支持企业主体以校地、院地合作模式建设高水平科技园区,评为示范园区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范围:注册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运营主体,成立并在本区实际运行超过一年,形成高水平成效的校地、院地合作科技园。

支持标准:经评审认定为嘉定区校地、院地合作示范园区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 园区应依托高校院所科研和技术优势,聚焦嘉定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结合嘉定校地、院地合作科技园总体规划,打造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园区发展定位。

2. 园区应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可自主支配场地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职业化服务团队占总运营团队人数60%以上;入驻企业、团队达20家(个)以上,其中校地、院地合作企业占比不低于50%

3. 园区应具备专业化导师队伍,能够整合高校院所和市场化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专业咨询、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服务功能。

政策咨询:

校地合作:嘉定区科委科技园区科,联系方式:021-69989429

院地合作: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

 

三、支持科技创新生态建设

(十)支持企业开放新技术应用场景,对为新技术大规模示范应用提供应用场景的企业,根据实际效果,给予企业投入总额的30%、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范围:

支持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

支持标准:

给予提供应用场景示范实施的企业因设备改造、技术迭代、配套设施等不超过投入总额30%、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以推进技术创新、强化产业带动为目的,支持对重大技术装备或重要战略产品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研发实施的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应用场景技术攻关,为新技术、新产品大规模示范应用提供场景机会,鼓励创新主体开展上下游配合与新技术集成,打造形成具有行业、区域带动示范意义和市场前景的项目,解决科研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问题。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园区科,联系方式:021-69989429

 

(十一)对获得科技信贷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利息补贴、最高10万元担保(保险)费补贴,最高不超过应付利息、保费总额的50%;对获得市级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的企业,按照市、区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支持范围

1. 获得市科委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推出科技金融产品支持的企业;

2. 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支持标准:

1. 科技信贷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比例。

2. 担保(保险)费补贴。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保费(担保费)的区级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保费的50%比例。

3. 创业保费补贴。根据市、区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申报条件:

1. 科技信贷利息补贴。通过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科创助力贷”并获得贷款,已按时还本付息,履行完成贷款合同。

2. 担保(保险)费补贴。通过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担保)贷款”并获得贷款,已按时还本付息,履行完成贷款合同,且获得市级财政保费(担保费)专项补贴。

3. 创业保费补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并获得市级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保费补贴。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技金融服务站,联系方式:021-59926356

嘉定区科委科技企业服务科,联系方式:021-69989297

 

(十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嘉定举办高能级科技展会等活动,根据规模成效和实际发生费用等,给予单项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范围:在嘉定区牵头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高能级科技展会等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支持标准:根据科技展会、活动等规模成效,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总额的80%、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应为科技展会、活动等的主办单位或主要承办单位,且为展会活动的主要出资主体。

2. 科技展会、活动等应符合嘉定区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在服务科技交流合作、促进引才引智、助力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

3. 申报主体需提供展会、活动等规模、参与人数、活动能级、活动成效和资金支出情况等佐证材料。

政策咨询

嘉定区科委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方式:021-6998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