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44 | 发布机构: | 区科委 |
发文日期: | 2019年04月30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2019年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嘉定园)
嘉定园各有关单位:
依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科创办〔2019〕20号)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沪科创办〔2019〕21号),根据市科创办(市张江)发布的2019年张江专项重点项目申报通知,结合嘉定园的实际,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独立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
1. 注册地和税管地在张江高新区嘉定园范围之内的企业、机构(地址查询请登录嘉定科博网—张江嘉定园---园区概况—嘉定园范围图);
2. 面向张江嘉定园提供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的本市相关单位、非营利性法人机构;
以上各类单位均已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的财务制度;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非营利性法人机构具有常设工作机构和健全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符合有关要求。
1. 申报的项目须符合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
2. 项目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3.申报主体对所申报的项目需提交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
4. 申报材料需齐全,相关证明文件应将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在信息化系统内上传。
(二)申报项目需在规定的周期内。
1. 申报事后一次性支持的项目(编号A01—G24),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事项。其中:申报E16、E17的项目核准或备案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申报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的项目(编号H25),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29日。申报主体请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http://czkj.sheic.org.cn)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在线填报项目时间为:5月16日9:00至5月29日17: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二)6月8日前各申报单位须提供所属街镇出具的《项目推荐承诺函》。(《项目推荐承诺函》请联系所属街镇等单位,联系人见下表)
四、项目评审
张江嘉定园相关部门对经街镇等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线上初审,并报区政府同意,由上海科创办组织项目评审。评审时,上海科创办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状况,对申报单位有重大失信行为的,其项目不予评审。
五、声明
上海科创办、张江嘉定园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上海科创办、张江嘉定园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上海科创办、张江嘉定园等单位工作人员名义向项目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上海科创办举报(举报邮箱:wus@pudong.gov.cn;邮寄地址:张东路1158号3号楼707室,邮编:201203)。
六、联系方式
张江嘉定园管委办(区科委):
联系人:顾海峰、万琦欣 电话:021-69989429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A212室
相关街镇联系人
街镇 |
联系人姓名 |
办公电话 |
安亭镇 |
陶益青 |
59567411 |
嘉定新城 (马陆镇) |
樊云峰 |
59156027 |
南翔镇 |
朱佳玮 |
59176609 |
江桥镇 |
赵晓华 |
69112590 |
徐行镇 |
朱 廷 |
59555093 |
外冈镇 |
张金凤 |
39106652 |
嘉定镇街道 |
龚 燕 |
69530417 |
嘉定工业区 |
戴 柳 |
39966826 |
菊园新区 |
余 超 |
39986669 |
国际汽车城集团 |
王誉杰 |
69503317 |
信息化系统用户注册支持电话:62129099-2284
信息化系统使用技术支持电话:62129099-2257、58358527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邮箱:shipsships@126.com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张江嘉定园管委办(嘉定区科委)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