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100 | 发布机构: | 区科委 |
发文日期: | 2019年10月09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19年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和科普示范村(居委)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推动基层科普工作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不断增长的科普需求,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7〕45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要求,嘉定区科委、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和科普示范村(居委)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通过持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开展“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和“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创建工作,把科技要素引入乡村和城镇社区,进一步提升基层优质科普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1、已被评为全国、市科普示范社区及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原则上3年内不参加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评选工作;
2、逐级申报,即:上年度被评为区科普村(居委)的单位参加2019年区科普先进村(居委)的评选;上年度被评为区科普先进村(居委)的单位参加2019年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评选;
3、区内正式列编的行政自然村(居委),可参照标准(附件1),结合自身科普工作实际情况,参加2019年区科普村(居委)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1、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协会等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备固定的科普宣传栏和其他设施以及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科普宣传内容更换频度适当,至少每季度一次。
3、科普经费有保障,能够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用于科普工作,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
4、科普活动(培训)贴近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益面广,时效性强。拥有本村(居)民参与性强、参与率高、广泛认同的品牌科普活动(培训)。
5、村(居)民热心科普事业,主动承担科普志愿者任务,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服务本村(居委);广大村(居)民积极参与本村(居委)的科普活动,村(居)民对本村(居委)科普认同度高。
6、村(居委)科普效果显著,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近3年内无造成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活动。
三、评选标准
1、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和科普先进村(居委)、科普村(居委)的评选,重点从“科普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科普活动开展、科普成效”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2、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评分必须高于95分;科普先进村(居委)的评分必须高于85分,科普村(居委)的评分必须高于70分。其中,评分表中带“★”号的项目为科普示范、先进村(居委)必须达标的项目。
四、评选过程
1、村居自评:申报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并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
2、街镇推荐:各街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实地考察后进行推荐。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2019年10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前送至嘉定双创大厦(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区科委(科协)服务窗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汇报PPT)可自带至评审现场。
3、专家评审:区科委、科协按照《嘉定区科委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建设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经过专家评审后,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初步评选结果;经区科委科协行政办公会确定名单,并在嘉定区科博网上公示5天。
五、奖励办法
1、公示无异议的,授予2019年度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科普先进村(居委)、科普村(居委)铜牌,并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2、本年度被评为嘉定区科普示范村(居委)的单位将择优作为2020年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的候选对象。
联 系 人:饶云锋
联系电话:69989094
附件: 1、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示范和先进村(居委)评分标准.doc
2、嘉定区科普村(居委)、示范和先进村(居委) 申报表.doc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