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89040002020005 发布机构: 区科委
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28日 文 号: 嘉科[2020]1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科[2020]13号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发展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发展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发展中心: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嘉财〔2020〕2号),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如下:

一、2020年预算收入18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    /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         万元。

二、2020年预算支出18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   /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  /  万元。

三、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现随预算同步批复你部门报送的2020年支出项目绩效目标。

四、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采用书面和财政信息化系统数据相结合的批复方式,即除本通知外,2020年部门预算的详细信息以 “上海市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 ” 中的预算数据为准,街镇以 “街镇财政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预算数据为准。

五、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要求

(一)根据批复的收入预算, 依法依规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批准的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执行支出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财务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二)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会议费、 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切实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和使用, 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项经 费实行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监管机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三)按照批复的预算,做好预算执行的事前规划,基本支出做到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要回绕效绩目标,按相关合同、按进度及时支付,着力提高预算 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抓紧细化项目预算,确保一季度细化率80%以上,二季度完成所有项目细化,二季度末尚未细化项目原则上由区财政收回指标,统筹安排。

(四)预算支出中凡是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五)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 切实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公开工作。在收到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后,按照统一的公开内容、 表武和说明格式, 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本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预算单位的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 "预算、行政运行成本等信息。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发展中心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xls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