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89040002021002 | 发布机构: | 区科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2月18日 | 文 号: | 嘉科〔2021〕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科〔2021〕2号关于下达2021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区级单位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各区级预算单位,并就“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0.5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 /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5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0.50 万元。
三、2021年预算执行中,各预算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减力度。
四、各预算单位要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并接受上级部门督促,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