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83010002023004 发布机构: 区科委
生效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文 号: 嘉科[2023]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科[2023]6号

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并就“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1.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   /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1.0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1.00   万元。

三、2023年预算执行中,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减力度。

四、各预算主管部门是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督促下属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