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8201000-2016-003 发布机构: 区科委
生效日期: 2016年03月30日 文 号: 嘉科[2016]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科[2016]5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现将《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街镇(含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持续推动街镇科技进步和创新,着力提升街镇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切实完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市及我区2016年度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及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实行定量与定性、年终与日常相结合的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激励约束并重。考虑街镇功能定位差异、基础状况不同、发展水平高低的实际,逐步完善差别化考核政策,既涵盖共性工作,又突出各自发展特色。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第四条  考核内容

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由基本考核、特色工作考核、特别奖惩三个部分组成,包括各镇、工业区、嘉定新城、菊园新区基本考核;各街道基本考核;菊园新区特色工作考核;各街镇特别奖惩考核。

基本考核由科学普及、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3大类指标组成(见附件1、附件2)。各镇(除华亭镇外)、工业区、嘉定新城、菊园新区考核分值占区委、区政府对街镇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考核分值5分,华亭镇考核分值占区委、区政府对街镇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考核分值3分,各街道考核分值占区委、区政府对街道创新创业环境建设考核分值5分。

菊园新区特色工作考核由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协同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3大类指标组成(见附件3),考核分值占区委、区政府对菊园新区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考核分值5分。

特别奖惩考核由科技投入、张江嘉定园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众创空间5大类指标组成(见附件4)。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五条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成立区街镇科技和信息化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区科委科协党政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开展自查自评

各街镇对照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自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和自我评估,并形成文字材料,按照考核工作安排,及时上报考核工作小组。

第七条  综合考评

区街镇科技和信息化考核工作小组,采用听取汇报、审查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其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确定综合考评评价,并给出考核得分。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表彰

根据年度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区科委对考核成绩优秀的街镇(含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以及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突破的街镇(含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将给予表彰。

第九条  处罚

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对推进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普及应用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考核名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嘉定区科委负责解释。

 

附件:

1.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表(各镇、工业区、嘉定新城、菊园新区基本考核部分);

2.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表(各街道基本考核部分);

3.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表(菊园新区特色工作考核部分);

4.嘉定区2016年度街镇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表(特别奖惩考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