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8901000-2016-001 | 发布机构: | 区科委 |
生效日期: | 2016年04月12日 | 文 号: | 嘉科[2016]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嘉科[2016]9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嘉定区社保卡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本区社保卡各项工作,参照市人口办对区(县)社保卡工作的考评办法,并结合市社保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我区社保卡各项受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了《2016年度嘉定区社保卡工作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街镇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2016年度嘉定区社保卡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嘉定区社保卡工作,结合上海市人口办对区(县)社保卡工作的考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社保卡服务中心牵头的考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二、考评对象
各社保卡受理网点。
三、考评形式
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考评由现场考评与日常工作情况相结合,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方式。
四、考评内容
(一)日常基础工作(80分)
主要是评估各受理网点日常业务、核销管理、人员培训、设备管理等方面是否按统一的业务规范工作要求予以落实。其中社保卡发卡率、规范化操作合格率、有效有责投诉次数、业务交流培训出席率等情况实行定量考评;月报统计、核销管理、设备运维、协调管理等情况实行定性考评。
定量考评:
1.社保卡发卡率(10分)。根据业务系统中社保卡回执签收数作为计分依据,发卡率高于98%(含,下同)得满分,低于80%为零分(每2个百分点为1个计分档)。
2.规范化操作合格率(10分)。根据现场规范化操作检查、业务系统中影像留存资料检查、照片信息采集检查情况作为计分依据,合格率100%得满分,低于91%为零分(每1个百分点为1个计分档)。
3.有效有责投诉(10分)。根据有效有责投诉情况作为计分依据,当季无投诉得满分,1次投诉扣4分,2次以上投诉或投诉处理不力的为零分。
4.业务交流培训出席率(10分)。根据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与区社保卡服务中心所布置的业务交流培训的出席情况作为计分依据,全部出席(包括应出席人数)得满分,1次缺席(或少到人数)扣3分,2次缺席(或少到人数)扣6分,3次以上缺席为零分。
定性考评:
5.月报统计(10分)。评估月度报表统计的准确性与提交报表的及时性(次月的6个工作日内向区社保卡服务中心提交上月报表)。
6.核销管理(10分)。评估工本费、票据、废卡及滞发卡上缴以及核销的准确与及时情况。
7.设备运维(10分)。评估设备更新、运行情况、及时报修以及是否建立运维保障机制等情况。
8.协调管理(10分)。评估各受理网点的组织管理以及与本区域内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
(二)季度现场考评情况(20分)
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具体检查内容包括受理窗口环境、设备使用和维护、票据及现金的使用和保管、各类耗材的使用和保管、业务台账、业务信息录入准确及时、持证上岗等项目。
(三)重点(专项)工作(20分)
主要评估各受理网点是否积极参与并有效完成市卡中心年内所布置的重点(专项)工作。能积极参与活动的受理网点得基本分;若在全市活动中获得入围、优胜的受理网点,视所获成绩(名次)本季度考评将给予加分。
(四)特色工作情况(10分)
对参与、配合试点性工作或具有本区域工作特色、工作经验和工作人员被市级层面推广介绍、表扬的给予评估加分。各街镇受理网点可就年度本区域特色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申报(申报表另发)。
考评内容(三)、(四)两项与年内4个季度(合计占比70%)的考评情况结合,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根据日常工作考评和季度现场检查的结果,形成季度考评评分表,每季度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受理网点分管部门领导,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将全区通报。
(二)每季度考评结果直接与季度考核奖励相挂钩。
(三)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与年终考核奖励相挂钩。
(四)在各季度考评和全年考评中成绩较好的受理网点和个人,将作为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参评依据之一。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区社保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