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21 | 发布机构: | 区科委 |
发文日期: | 2020年01月23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月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与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69989783,电子邮箱:keji@jiading.gov.cn )。
(一)年度总体情况
2019年,区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探索创新,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全区机构改革调整之后,我委主动扎实做好机构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在嘉定科技博览网上及时主动公开新的内部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并按照权责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开权责调整情况。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在嘉定科技博览网上按时主动公开我委区级部门预决算表格。
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嘉定区科技双创券申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发布嘉定区2019年度“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众创空间培育申报指南的通知》。
持续深化产学研用无缝对接,公开发布《嘉定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并发挥好对相关管理办法的释疑和引导作用,进一步鼓励更广泛、更深入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启动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申报培训辅导。
同时,以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各领域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升智慧城市水平。公开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嘉定区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建设。
做好推进各个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为加强嘉定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氛围,规范科技奖励相关管理工作,提高相关申报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助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及《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嘉定区科学技术奖励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公开发布。
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成效的显示度、可读性,增进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和内容的理解,提升决策认同度。通过“嘉定科技”微信推送“每月科技项目申报提示”,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信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五公开”要求,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布我委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同时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区科委全年共制发46份文件,其中主动公开17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主动公开的辅助和补充,区科委依据《条例》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全年共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申请,均为已主动公开的文件,已对申请依申请公开文件公开的个人和企业,主动致电了解其实际需求,解释相关内容并进行了答复。同时,2019年度区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科委利用“嘉定科技博览网”网站及“嘉定科技”微信同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嘉定科技博览网”共设置了“科技动态”、“通知公告”、“科技奖励”等栏目供市民查询需要的相关信息内容。2019年“嘉定科技博览网”全年浏览量达到2377828人次,单日最高浏览量达到34554人次。嘉定科技微信现已有关注人数7861名,主动发布各类政务公开文件179件,其中政策类23件,政策解读类20件,公示62件,公告3件,通知33件,项目申报39件。单条图文信息最高阅读数达1943人次,全年图文信息累积阅读85911余次。
(五)政务公开保障情况
区科委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薄弱领域。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严格执行规范,稳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文件数据做到统一归集,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章执行,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公开内容的预审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公开范围合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每个环节处理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公开行为的经常性。对于发布的信息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机关各科室认真把关,经各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发布,做到责任明确,防止泄密。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区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 | 22668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还存在部分问题,现已对问题进行反思和改进。关于我委没有向社会发布领导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发现问题后现已在嘉定科技博览网上更新修改;关于我委信息公开指南中电话不准确、不畅通问题,发现后已及时修改更正,确保电话准确畅通;关于我委有个别月份未及时移送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多加注意,确保每次移送都及时准确。下阶段我委将继续推进落实工作计划,持续优化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薄弱领域。严格遵章执行,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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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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